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直属各单位: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部署,全省各地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,不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,全域旅游发展成效明显。经申报、审核、验收等程序,省政府决定对桐庐县等25个全域旅游示范县(市、区)进行表彰。
希望受到表彰的县(市、区)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不断提升旅游发展水平,为我省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全省各地要以受表彰的县(市、区)为榜样,进一步创新旅游发展理念,推进旅游发展全域化、旅游供给品质化、旅游治理规范化、旅游效益最大化,实现全域宜居、宜业、宜游,加快建成“诗画浙江”最佳旅游目的地。
附件: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(市、区)名单
浙江省人民政府
2019年2月14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
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(市、区)名单
桐庐县、淳安县、宁波市奉化区、宁海县、象山县、温州市洞头区、永嘉县、文成县、德清县、长兴县、安吉县、嘉善县、桐乡市、绍兴市柯桥区、新昌县、浦江县、磐安县、江山市、开化县、舟山市普陀区、天台县、仙居县、缙云县、遂昌县、松阳县。